黎智英 李柱銘 何俊仁 刑案纏身 失馬會會籍

黎智英
黎智英

香港賽馬會於本月2日發出通告,指已終止14名人士的會籍,即時生效。名單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有指馬會此舉是針對涉及刑事案件人士,終止其會籍以保形象。馬會發言人則指不就個別人士的會籍作任何評論。另外,有法律界人士批評,李柱銘及吳靄儀身為大律師,何俊仁為律師,劣行嚴重威脅港法律界聲譽,認為兩個律師公會應考慮永久吊銷3人牌照。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黎,先後因前年8‧18、8‧31及10‧1非法遊行案,合共判囚20個月;何則因前年8‧18、10‧1、10‧20,以及去年6‧4等4宗非法集結案,被控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判囚18個月。但在前年8‧18案中,何雖被判罪成,卻獲判處緩刑;而李則於今年4月因於前年8‧18非法集結,被裁定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另吳靄儀則在8‧18案中被判入獄12個月,同樣獲得緩刑。

有馬會知情人士透露,馬會過往曾對涉及刑事案件人士作出終止會籍決定,是基於事件有損香港賽馬會形象。馬會回覆本報表示,基於個人私隱的考慮,不會就個別人士的會籍問題作任何評論,或提供任何有關個別會員的資料,又指馬會備有一套完善的會章,並一直嚴格遵照會章所列明的條文及程序處理會籍事宜,而各項規定適用於所有會員。

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應永久釘牌

另外,李柱銘、何俊仁及吳靄儀均屬法律界。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指,律師會作為香港律師的專業團體,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他指根據《執業證書(特別條件)規則》第7(2)(c)條,已獲發執業證書的律師如已被控或被裁定犯了涉及不誠實或欺騙的罪行,或律師會理事會認為已危及或損害或相當可能危及或損害律師專業的名譽的罪行,律師會可在修訂執業證書時施加條件。惟由於所有專業操守個案均屬保密,律師會不會對個別律師作出評論。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相關人士熟悉法律,卻誤導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遊行,估計兩公會將難以接受他們繼續為大眾提供服務。執業大律師龔靜儀亦批評,3位在法律界出身的被告,均擁有非常豐富的法律經驗,卻竟然教導公眾違法,利用個人的知名度帶頭參與非法遊行。她怒斥3人劣行嚴重威脅港法律界聲譽,促兩個公會正視他們知法犯法的行為,依法作出適當的懲處,甚至永久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

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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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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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發出通告,終止14名人士的會籍。
馬會發出通告,終止14名人士的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