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巿場經理賄賂恐嚇會長 理大生還柙候懲

次被告黃嘉銘承認兩項控罪。

星島日報報道】理大學生串同活動策劃公司市場經理,向理大學生會會長提供10萬元賄款,又稱掌握學生會進行檯底交易的黑材料,要求讓兩個電腦品牌參與理大的電腦推銷活動。該名已畢業的理大生承認「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串謀刑事恐嚇」兩罪,案件今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須還柙。 案情指,次被告黃嘉銘(26歲)及首被告、活動策劃公司巿場經理翟學明(32歲)去年受電腦分銷商委託,向理大學生會會長提供10萬元賄款,又稱掌握學生會進行檯底交易的黑材料,要求讓兩個電腦品牌參與理大的電腦推銷活動。 二人早前均承認控罪,翟早前已被判監4個月。 辯方求情指,黃去年畢業後於一貿易公司任職副總經理,但礙於保釋條件,不能離港公幹,故遭僱主辭退失業至今。裁判官要求索取黃的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 法庭記者:杜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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