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修路工人小巴司機提堂 獲准保釋每日警署報到

涉嫌於九龍塘窩打老道撞死修路工人後不顧而去的小巴司機被控3項控罪,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待取化驗及科學鑑證報告作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指案件嚴重,反對60歲的被告許屏彪保釋,但裁判官准被告以5萬元擔保金保釋,期間需居住於控罪書上記錄地址,每天到上水警署報到以及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控罪書指,被告涉於本月13日將正在天橋維修路面的工人撞倒,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被告日前經羅湖管制站返港時,入境處人員通知警方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