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如拒絕或忽略按法例宣誓會被視為喪失議員資格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5名議員上星期的宣誓無效。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表示,假如有關人士不要求重新宣誓,可能會被視為未完成就職程序,根據法例,他們會被取消議員資格。 湯家驊說,在法例下,立法會主席是監誓人,如果他認為某些人士沒有完成宣誓,有權不准對方參與會議,但主席無權決定哪些人可以或不可以就任。 曾任立法會內會副主席的湯家驊說,法例上無清楚定明可以給予幾多次宣誓的機會,但法例指,如果有人拒絕或忽略根據法例作出誓言,就會被視為喪失議員的資格。 他又說,如果有候任人士未完成宣誓過程而喪失資格,議會可被視為已經有議員出缺,政府可安排補選。但如果有人提出司法覆核,政府很可能會尊重司法程序未完成而不安排補選,屆時可能會出現有一段時間議會沒有足夠70位議員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