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體育教師猥褻校內女生候懲 藏女學生色情照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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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中學男體育教師李振華涉嫌對校內未成年女生作出猥褻行為,且疑藏有近百張女學生的色情相片和影片。被告今承認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而另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李振華(29歲)早前均否認兩項控罪,惟被告今改為承認觸犯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控方指考慮環境因素及證供,決定撤銷被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明天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法庭記者:杜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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