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逢國任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 副主席下次會議再選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選出主席,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擊敗公民黨楊岳橋當選。 馬逢國的得票為33票,楊岳橋則有21票。 由於選舉主席後,有多名議員提出規程問題,包括被立法會主席裁定宣誓無效的議員劉小麗是否仍具有投票權,最終會議未能在原定時間內完成副主席選舉,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決定留待下次會議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