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解碼】六成港人撐同婚 我們可能忽略了哪些細節?

【民調解碼】六成港人支持同婚背後,我們可能忽略了哪些細節?
【民調解碼】六成港人支持同婚背後,我們可能忽略了哪些細節?

【本文獲G點電視授權轉載, 原文連結

文:郭可芹(Mo)

5月17日,多間大學聯合發表一項關於香港市民對同志議題看法的最新調查。研究發現,2023年有高達六成香港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而支持訂立《性傾向反歧視法》的更超過七成,反對民眾更分別跌至僅17%和6% —— 過去仍稱得上是爭議性議題,現今爭議不再尖銳,政府和法庭也是時候審視一下常掛在嘴邊的「社會共識」是甚麼吧?最新數字固然令人鼓舞,同時這份民調的價值絕對遠超於此。

大學研究團隊分別在2013年、2017年及2023年以同一份問卷進行調查,是運作時間最長、追蹤香港市民對有關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取態之研究,讓我們可以看見市民在過去十年對性小眾議題的看法有顯著的正面轉變。每項數字透露的趨勢和細節,更對平權工作者制訂公眾教育策略有很大參考價值,值得我們仔細分析推敲。

反歧視立法:反對率跌至個位數 支持者增長放緩

促請政府訂立反歧視法,在法律上保障性/別小眾免受歧視,幾乎是世界各地平權工作者其中一個共同目標。不過在香港,反歧視法的爭取在過去20多年仍苦無進展,每當要求政府交代立法時間表,政府便會說社會對有關議題存在分歧,議題複雜及具爭議性。

民調卻顯示,其實早於2013年已有58%市民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反對率只有21%;到了2023年,支持率有超過一成二的增幅,達至70.5%,比2023年創新高的特首支持率高出接近兩成。可見,這個議題的民間認受性相當高,根本談不上爭議。

話雖如此,留意到2017至2023的支持率增長只有2%,相比2013至2017的11%升幅,增長明顯放緩,不禁令人憂慮在立法議題上公眾教育是否正面臨樽頸。不過,如果聚焦反對率的話,2023年回答「有啲唔同意」及「完全唔同意」的市民相較2017年的,其實大幅下跌了7.8%,與2013至2017期間的跌幅相若,令現時反對率跌至令人欣喜的個位數字,只有6.4%,反映過去五年的公眾教育仍有成效,才令很多人放棄反對陣營。

2017至2023年間支持率增長微弱只有2%,然而反對率現已跌至個位數字,僅6.4%。
2017至2023年間支持率增長微弱只有2%,然而反對率現已跌至個位數字,僅6.4%。

不過,按這個支持率升幅放緩、反對率似乎沒有太大跌幅空間的趨勢,不難想像平權工作者未來需要改變公眾教育的方向 —— 如何在反對率難再有顯著跌幅的情況下,爭取更多堅實支持者?這點下文再述。

同性婚權:反對人數大幅減少 中間派亦稍有增長

相較反歧視法,同性婚姻在香港是起步較遲的平權議題,民調數字也能反映一二。2013年,支持同性婚姻權的市民不足40%,反對率超過40%,民意兩極,說得上是具爭議性。然而十年過去,同婚支持率已大幅增長超過兩成,達至60%;反對率更有超過兩成五的跌幅,低至17%,與訂立反歧視法一樣,社會共識明顯改變,爭議不再。

不過,如果參考反歧視法的民意趨勢,可以推斷五年後的民調數字,也會出現支持率增長放緩的情況。我認為,與反歧視法需要思考的方向相近,關鍵在於如何改變表示中立的兩成市民,以及讓支持者感受到相關議題的迫切性,從而動員更多人採取實質支持行動,投入平權工作。

從2013年至2023年,同性婚姻支持率大幅增長超過兩成,達至60%;反對率更錄得超過兩成五的跌幅,現低至17%。
從2013年至2023年,同性婚姻支持率大幅增長超過兩成,達至60%;反對率更錄得超過兩成五的跌幅,現低至17%。

同性伴侶權利:租住權及遺產繼承權反對者顯著減少

爭取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目的除了讓同性伴侶能在本地註冊成婚、共諧連理,更重要是讓同性配偶獲得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法律保障。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曾於MK案中列出23個與婚姻地位掛勾的法律範疇,過去十年,MK、QT、梁鎮罡、Nick Infinger、岑子杰、吳翰林、李亦豪等已婚同志,亦透過一宗宗司法覆核案件為香港同性配偶爭取部份權利。

這項民調亦追蹤其中兩項正在進行司法覆核的權利——反住房歧視權及遺產繼承權。與同性配偶租住權利相關的公屋案居屋案,以及遺產繼承權案,分別於2018和2019入稟,歷時數年,至今尚待高院上訴庭裁決。民調結果顯示,這兩項權利的反對率由2017年的20%,降至2023年的8.8%及12%,錄得8至11%的跌幅,相較未進行司法覆核的2013至2017年間只有約2%的跌幅,有明顯改變。

租住權反對率由2017年的20%,降至2023年的8.8%,五年間有明顯跌幅。
租住權反對率由2017年的20%,降至2023年的8.8%,五年間有明顯跌幅。
遺產繼承權反對率則由2017年的20.6%,降至2023年的12%。
遺產繼承權反對率則由2017年的20.6%,降至2023年的12%。

民調的啟示:反對派不再是主要改變對象

香港在1991年才落實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法例修訂後通常需要經歷一段時間才能看到社會價值觀的改變,因此90年代、2000年初的香港同志仍面對不少壓迫。以2005年為例,就試過有超過300個團體及近萬人聯署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及同性婚姻。不難想像,過去三十多年,平權人士花了不少精力回應反對者的行動、反駁他們的論點、拆解當中謬誤,從而說服反對者改變。

然而,分析以上民調,我們發現經過多年的努力,反對派在今時今日已經是社會的少數。我認為,如果我們沿用過往的公眾教育策略,以改變反對者為目標,未必能帶來進一步的社會改變。而且,在反駁對方的過程中,其實無可避免需要複述對方的謬誤,那不就是在放大本來未必會被聽見的少數反對聲音嗎?也許我們可以選擇以無視或幽默的方式去應對,或者提供數據、真實案例和人性化的故事(而不是論點)讓他們慢慢消化,自然消弭反對聲音。

附上G點今年初為編採團隊舉辦的「講故事及訪問技巧工作坊」筆記供大家參考(製圖:Mo)
附上G點今年初為編採團隊舉辦的「講故事及訪問技巧工作坊」筆記供大家參考(製圖:Mo)

未來遊說需仔細認識公眾教育的對象

如果公眾教育的主要目標不再是改變反對者,那我們喊話的對象會是甚麼人呢?細看民調數字會發現,不論是反歧視法還是同性婚姻,都有超過20%的市民對議題表示中立,而且相較2017年,有約5%的增長。我大膽估計,「中間派」就是平權工作者未來主要的遊說對象。

我們需要進一步了解中立人士的背景,包括其價值觀,從而透過連繫相同的價值觀(如:有愛心、肯堅持、家庭和睦、公義等)引起共鳴。此外,讓中立人士看見性/別小眾平權、性別流動、非二元性別等概念已成為香港,以至世界的新社會規範(social norms),也是不錯的手法。當中除了本地個案,也可以多分享亞洲地區的平權例子,畢竟文化上較貼近。

與此同時,支持者也有程度之分,如何讓支持者再行前一步也是關鍵。我們可以嘗試讓支持者感受到相關議題的迫切性,並提供具體行動建議,以及分享成功例子,讓支持者知道自己也有能力帶來改變,從而鼓勵更多人投入平權工作,而不只是停留在知識層面的認知和贊同,卻沒有轉化為實質的行動。

對像-怎樣改變這些人?
對像-怎樣改變這些人?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雖然在民調中明確表示「不支持」或「不同意」相關議題的市民屬少數,但這並不代表社會對性/別小眾議題沒有反對聲音。事實上,我觀察到大部份「反對者」未必會再公然反對性/別小眾,取以代之的是較委婉的言語,如「這條路很艱難,我是為你好……」、「雖然我不反對,但……」等句式。我們需要進一步分析「反對勢力」的新形態,例如「後同志」、取態較極端的右翼份子,以及各種縱使訂立反歧視法也未必能涵蓋的微歧視(microaggression),進而制訂更合時宜的公眾教育策略。

結語

公眾教育的方式有很多種,上述只是個人建議,旨在引發大家思考更多。毋庸置疑的是,社會意識提升了,平權策略也需要有所改變。當主流媒體及YouTuber都會製作性/別小眾友善內容、企業和其他民間組織都會舉辦讓公眾認識性/別小眾的活動,那平權工作者就可以重新調整資源,有策略地針對受眾做更仔細的公眾教育。

最後,感謝發表這次報告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性小眾研究計劃及北卡羅來納大學法學院的人權法計劃,這份民調對平權工作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讓我按捺不住寫這篇長文與分享一些個人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