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Chiu話你知】與癌共存,是機還是「危」?

醫學昌明,科技發達,令到很多以前沒有辦法醫治的疾病,例如第三、第四期癌症,今天都變成有藥可醫了。當癌症不再必然是絕症,對於病人和家人而言,理應是一件大喜事。不過,正所謂世事未能盡如人意,有藥可醫卻並不一定等於病人能夠負擔得起。面對「與癌共存」這個新常態,究竟是機還是危?我們又應該怎樣應對?

另類「危」機 每月逾萬藥費

正如上述所言,近年在醫治癌症方面,藥物研發方面已經比起以前有很大的突破,例如標靶藥和免疫治療藥物,往往都能應用在惡劣至第三及第四期癌症病患者身上。接受了這些嶄新的治療方式,癌細胞也得以抑壓生長,預期壽命可以延長,做到「與癌共存」。例如第四期肺癌,在這些療法出現前,預期壽命可能只得6個月,但時至今天,已經有機會長至三至五年,當中更不乏個案日常生活跟常人無異,副作用亦相對較小,患者生活質素大有改善。

可是,由於研發藥物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昂貴的投資,能夠推出市面的癌症藥物,往往都非常昂貴,一般公營醫院亦未必能即時提供。所以當病人以為有救時,隨時首先要面對開支「危機」。如上述提及的標靶藥和免疫治療藥物,一個月動輒就需要過萬港元,並不是一般人甚或是中產家庭能夠輕易負擔。

更重要的是,正如上述所言,這些藥物的作用是抑壓癌症生長,並不是能根治癌症,所以病人需要長期使用這些藥物,因此經濟負擔並不是一筆過,而是長遠的。但無論如何,有藥醫總好過沒有藥醫,只要有一線機會,相信很多人都會義無反顧地付出。所以,所以只要經濟上許可,很多病人和他們的家屬仍然千方百計找方法是願意支付這筆醫藥費,造成潛在的龐大經濟負擔。

需應對 大幅增加的應急生活開支

與癌共存的新常態下,除了需要服用昂貴的藥物,仍然需要繼續配合傳統治療方法對抗病魔。當中,不少得手術、化驗 、住院等等,隨時要花上額外超過20至30萬。雖然在這些新療法下,不乏可以正常生活上班的患者,但假若不幸不適宜工作,再加上病人是家中經濟支柱,其影響相信大家都能夠想像得到。最極端的情況,甚或乎家人亦需要辭掉工作來照顧病者,這無疑對一個家庭的經濟更是雪上加霜。

為免陷入如此困境,未雨綢繆為自己和家人準備健康和財政上的保障,當然是最上算的做法。但是市面上售有的保障可謂五花八門,有些危疾保險產品只覆蓋一次的癌症保障,也有些醫療保險產品不包括上述的昂貴藥物。即使有一筆過的賠款時,亦未必能夠應對長期為因無法工作而衍生的生活開支,當不幸出現這類危疾時,一樣可以變得徬徨無助。

所以,最全面的做法,是同時擁有高質素醫療和危疾的保障。醫療保障方面,建議選擇保障範圍較為全面的產品,那就不用擔心醫療開支超過保障上限。另外,針對患癌時所需要的其他開支,更建議選擇一個能夠進行多次賠付的危疾保障產品,並在長治療期間,可以提供每個月的賠償,作應對一段中長期時間的生活開支,那就能在不幸面對這類危疾時,可以安心應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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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獲 AXA安盛醫療及僱員福利業務醫務總監 邱家駿醫生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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