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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案終極上訴開審 上訴方指丁屋政策涉歧視違憲

【Now新聞台】高等法院前年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屬違憲,但上訴庭推翻原訟庭裁決,裁定鄉議局及政府勝訴,市民郭卓堅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開審。

上訴人郭卓堅,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有利害關係一方,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及副主席林偉強抵達終審法院。

2019年高等法院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屬違憲,今年初上訴庭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郭卓堅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本案重點在於丁屋政策是否受基本法第40條保護,即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

上訴人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丁屋政策構成對性別、出生或社會身份歧視而違憲,又指政府原本一直堅持丁屋政策沒有歧視成分,是屬於男性原居民的傳統權益,改善新界鄉村的住屋水平。但在本案開審前,政府卻改變立場,承認丁屋政策歧視女性,但丁屋政策仍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

李柱銘認為,基本法第40條與第25條的「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存有矛盾,亦與第39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公約,繼續適用於香港有所牴觸。

李柱銘指丁屋政策重男輕女,即使是女性原居民,她們的權益亦被忽略,當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知道情況存有歧視,仍立下法例。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合法傳統權益不代表不含歧視,獲基本法承認丁權,是新界原居民的權利。

聆訊會於周二繼續,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會繼續陳詞,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會以視像方式遙距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