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表證成立 曾健超認人證供接納呈堂

星島日報報道】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前年在金鐘「暗角」襲擊曾健超一案,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七名被告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29至48歲),陳另被控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法官裁定表證成立,七名被告不會自辯。 法官今日裁定曾健超在直接認人中,認出第五被告及第六被告的證據,是可以納為呈堂證供。 不能以不公平的基礎及法官運用酌情權的方法,來排除此項證據。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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