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進入立法會案 王宗堯等人仍未答辯10月再訊

去年7月1日,一批示威者進入立法會,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等11人,分別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 案件下午於區域法院審理,由於部分人正申請法援或將會申請,暫時未能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11名被告同樣涉及於立法會的一連串破壞的罪名,建議將案件合併處理,並預計會傳召17至18名證人,包括立法會職員及保安以及機電工程署職員,並會將無綫新聞約5小時片段及有線新聞約4小時片段呈堂,法官將合併申請押後於下次聆訊處理。 部分被告以疫情為由,申請減少到警署報到次數,獲法官批准。 各被告分別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以及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秩序或未有遵守由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