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涉搗亂星島活動 官令呈抗辯誓章

譚香文、長毛及譚得志在早前校際辯論賽總決賽,被指破壞活動而被索償。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新聞集團今年五月舉辦第三十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卻遇上示威者搗亂,嚴重影響活動進行。星島新聞集團入稟高等法院,指有份造成騷亂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向三人索償最少一百五十七萬五千元,另要求法庭下令禁止他們再現身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活動。三名被告遲遲未有提交抗辯書,案件昨再提訊時,星島新聞集團同意再延期二十八日讓他們呈入誓章。法官遂批准延期,並罰三名被告支付八百元訟費。 原告為《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之出版商。三名被告早前未能提交抗辯書,已獲原告同意延期呈交而取消第一次提訊。惟直至案件昨再提訊時,被告一方稱仍然未提交抗辯書。原告同意讓辯方再延期二十八日呈交,但若辯方屆時仍未不提交抗辯書,原告便會向法庭申請判決。 聆案官遂下令三名被告,須於二十八日內呈入誓章抗辯,並須支付今次申請的訟費共八百元。 入稟狀指,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及頒獎禮於今年五月十五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大批學生、家長及教師到場,亦有評判及嘉賓出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獲邀為特別嘉賓。公眾人士持入場券亦可進場,但須遵守入場券當中隱含的合約條款,即不可對其他參與者作出騷擾行為或引致混亂,亦不可阻礙其他人士觀看辯論比賽及頒獎禮。 惟持入場券進場的梁國雄以擴音器大叫口號一段時間,並獲其他不知名人士附和;譚香文則舉着黃傘,衝向準備上台演講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向她遞示威信件並大聲叫囂及高呼口號;譚得志除了用擴音器叫口號,更將紙球掟向場內官員。原告指三人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對原告造成損害。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二二五--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