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億假帳騙證監會 張震遠下屬認罪

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昨日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押後判刑。

【星島日報報道】曾任香港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等多個官職的張震遠,與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涉嫌一同串謀詐騙,以空頭支票及粉飾櫥窗等方式,把假帳面資產總值推高到三億元,並提交商交所的虛假財務狀況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商交所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法官指「如此簡單的騙案連《警訊》都有教啦,怎麼會騙到這樣強大和有名望的證監會這麼久!」蔡達英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並有意成為張震遠案的污點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七日再提訊。 控方首次公開詳細披露張震遠和蔡達英涉嫌詐騙證監會的過程,指證監會於二〇一一年批准給予商交所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ATS)的同時,商交所需要每月向證監會提交財務報告,而被告蔡達英則主要負責批核呈予證監會的相關財務報告,而商交所獲得認可後財務狀況每況愈下,早於同年七月三十一日已不能達到許可規定的財務狀況要求,證監會把規定商交所須向證監會提交財務資料時間由每月縮短至每星期,並須提交如商交所暫停營運的緊急應變計畫。 控方透露:當時身為商交所主席的涉案另一被告張震遠,向證監會提議會向其持有的股東公司借貸一千萬美元,以及讓商交所董事會發行三千萬美元供股權,用以讓現有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等「補救措施」,以蒐集資金周轉,證監會接受此為暫時措施,同年九月密切監察商交所的三千萬美元供股發行,但過程一直不令人滿意,而商交所的財務狀況並無明顯改善。 控方指張震遠於二〇一二年五月至一三年五月一直向證監會指商交所不斷收到資金注入,而且資金來源來自中國大陸;而證監會逐漸對商交所的資金來源起疑,商交所亦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資金來源解釋。 證監會闡明如商交所的資金積累比證監會要求更低,商交所必須於一星期內作出調整,如未能通過規定的資金水平,證監會便會撤回向商交所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控方指商交所在其財務狀況不濟時再三請求證監會延期,以令它重新達到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規定的資金水平,其申請亦獲證監會批准。 控方指商交所不時在繳交財務報表限期前注入大額資金,以貼近該資金水平的報告而蒙混過關,以保其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但該些資金亦會短時間內從戶口提出。 控方講述商交所於一三年二月未能依時向證監會遞交其每周財務報告,而時任商交所總法律顧問Ann M. Cresce口頭虛報接近證監會規定的資金水平,以防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被撤,她亦回覆指該次遲交報告純屬疏忽,而且是因商交所的網上銀行系統出現故障,惟後來發現商交所的網上銀行當時並無任何故障。 控方指在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張震遠的私人秘書指商交所的中國銀行戶口帳面資產總值高達三億零七十六萬港元,但實質可用結餘只得七十六萬港元,總額足足多出三億港元,而該三億港元均以空頭支票方式注入其中國銀行戶口,而空頭支票所指的銀行戶口早已分別在一九九八年及二〇〇五年關閉。證監會得知事件後於同日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一八——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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