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刑期覆核 宣判前為信件爭拗

第二次休庭3人隨律師再到會議室商議時,各人皆神色沉重。

【星島日報報道】周永康 、羅冠聰及黃之鋒等3名學生因為衝擊政府總部公民廣場,被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要求覆核,上訴庭今日宣判。 周永康 、羅冠聰及黃之鋒下午2時半過後進入法庭內,3人不斷張望,與觀眾席的親友點頭微笑,3人之後進入犯人欄,等候宣判。由於下午2時40分左右因需取指示,暫停10分鐘,3人再步出犯人欄。 楊振權副庭長表示,在結案之前,昨晚有突發事件,代表黃之鋒的律師行韋智達律師行,於昨晚10時半至11時,向法庭傳真一封信,因法庭裁決建基於庭上的陳述,故不知是否要將此信納入判決的考慮範圍內。3人現隨律師到會議室會談。若需要將信件納入考慮範圍,需要重新聆訊處理,聆聽雙方陳詞,再作判決。 會議於下午2時55分左右完畢,3人再次步入犯人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輕拍周永康肩膀,送他進入犯人欄內才回座。石書銘大狀指,已取指示收回要求,不用法官考慮該信件。 楊官指,對此非常失望,早已經進行公開審訊,昨日又傳真信件,現在又說不用考慮,是不負責任的做法。石大狀解釋,因為新資料也是剛剛才收到,就法例方面的資料,故此希望法庭考慮。 楊官指,今早10時才給法庭該信件的正本,直到他提出,石大狀才著法庭考慮,批評這是不值得鼓勵的,如果是有需要,不用怕阻著法庭時間。他只關注一點,就是為何有此突殊的轉變?楊官大表示,為何要假設聽取新資料後今日沒有判決?法庭要全面考慮及處理案件,完全不用擔心阻礙法庭時間。 法官彭偉昌批評,明知要求法庭考慮信件內容,法庭便會跟著討論,上訴方亦要有時間作回應,斥:「訴訟唔係咁做」。 法官潘兆初表示,他們已準備好就信件內容聽取陳詞,而聽取陳詞亦是他們的職責。 下午3時08分左右,再休庭5分鐘。3人隨律師再到會議室商議,各人皆神色沉重。5分鐘過後,法庭書記走到會議室敲門,催促3人盡快返回法庭,「其實啲官已經等緊你哋啦」。3人於3時16分再回到犯欄。 石大狀指經兩次休庭,已得明確指示,不用法庭考慮該信。楊官指有關做法不恰當,對法庭做成困擾,亦不公開信件內容,法庭再押後半小時作宣判。 周永康父母在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陪同下出席聆訊,黃之鋒女朋友錢詩文到場支持,羅冠聰同為香港眾志社區幹事的的女友袁嘉蔚也有到場。周永康在犯人欄與母親對望微笑,而周媽媽亦露出笑容並與兒子揮手,周永康不時於犯人欄內望向處於公眾席的父母。 黃之鋒與周永康到達法庭一樓飯堂外,向在場正等候結果的人士揮手,及高舉握緊拳頭的雙手,在場人士見狀即報以熱烈掌聲,高呼「加油!」、「支持你呀!」。 法庭記者:潘琪慧、方嘉欣、梁銘姿 建立時間:14:40 更新時間: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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