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張達明: 三子有爬圍欄 但不能證明他人行為與其有關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右)及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

【星島日報報道】對於「雙學三子」因重奪「公民廣場」事件覆核案被判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出席電台節目時認為,根據過往經驗,政總保安只會勸喻而不會阻止示威者進入「公民廣場」。因此不能假設「雙學三子」能預計對方會阻止。他又指,「雙學三子」的確有爬過政總圍欄及落到「公民廣場」內,但不能證明其他人的行為是與他們有關。 他認為,上訴庭審理是次案件時偏離了法律原則,又指上訴庭重新解讀事實而非基於事實裁決。他又認為,本案有上訴的空間,終審法院亦可能因上訴庭的判決偏離社會廣為接納的標準,而批出上訴許可。 對於有指「法治已死」,他稱不應因不同意判決便有此說法。他強調,同意上訴庭指「公民抗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庭按有關法例判決並無不妥。他又認為,如事件涉及暴力但會有法律責任,但指「雙學三子」事前已強調不會使用暴力,爬圍欄的目的之一更是為了避免衝突,因為不認為是次案件中「雙學三子」的行為涉及暴力。 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指,沒預計過刑期這樣長。他認為,根據以往案例,《公安條例》初犯者很少判監,即使判監,刑期亦是以星期計。 他又表示,反東北發展示威者及「雙學三子」均準備上訴。而「雙學三子」案已有判詞,律師正進行研究。對於是次判決會否影響他們日後的行動,他表示非常尊重反東北發展示威者及「雙學三子」,為了理念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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