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民主黨促停止政治檢控 李慧琼:若法庭不重罰很危險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左起)。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被改判即時入獄6個月、8個月及7個月。民主黨發表聲明,對感到失望、難過及憤怒,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府立即停止一切政治檢控。而公民黨認為,政府向社運人士窮追猛打,繼續擴大社會撕裂。 民主黨指,林鄭月娥上任以來雖然多次表明希望修補社會撕裂,一方面聲稱考慮將重開政總前地,另一方面卻對曾闖入政總前地的羅冠聰、黃之鋒及周永康窮追猛打,即使羅冠聰及黃之鋒二人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仍要上訴至他們入獄為止。 民主黨批評,政府未有任何實際行動修補撕裂,卻對著一群為爭取真普選、為爭取公義的年輕人作政治檢控下入獄,認為政府非常可恥,要求政府停止一切政治檢控。公民黨認為,政府企圖利用司法制度作打壓武器,「製造」回歸後最年青的一批政治犯。公民黨強調,素來尊重法治,但法治最重要及最終極的目標是以法達義,惟案件被告全被判刑6個月或以上,明顯較以往案件判刑更重。原審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相信被告均是真心因為自己的政治理念、或對社會現狀的關心,而透過行動表達自己的意見及訴求,而並非為了一己利益,法庭必須考慮被告犯案的動機及目的,惟上訴庭似乎並沒那麼重視原審法官的合理考慮因素。 公民黨指,嚴刑重典不能使他們噤聲,殺一亦不能儆百,將繼續為香港的民主運動及推動社會公義而奮鬥。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刑期合適,向社會發放正確信息,指社會不少人誤以為抱著「崇高理想」或「出於良好意願」,即使漠視法律、暴力衝擊都可免刑責,若法庭不重罰,將對社會很危險。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今次判刑有阻嚇力,過去有人以為遊行示威及衝擊政府無代價。她強調,表達意見及集會要根據法律進行,不要再對社會造成衝擊,相信社會認同應施加有阻嚇力的刑罰,行使言論自由要負責任及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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