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從泳池儲物櫃偷信用卡購物轉售圖利 囚三至四年

3名男子多次以萬能鑰匙,打開公眾泳池男更衣室內的儲物櫃,盜竊他人信用卡購物及轉售圖利,3人承認串謀與他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盜竊罪。 其中作為主要策劃者的被告,另外承認32項盜竊罪,3人分別被判監3年10個月至4年4個月。 案情在2016年至2017年期間,3名被告多次在摩士公園、深水埗公園游泳池、大角咀市政大樓及荔枝角公園的公眾泳池男更衣室內,盜取他人信用卡購買電子產品、禮品卡及香煙等價值66萬元的物品。 暫委法官張潔宜指,3人盜取信用卡達33張,涉案金額高達66萬元,犯案期間長達半年,屬嚴重罪行。 次被告保留大部分收益,即使不是集團主腦亦是主要策劃者,判處4年4個月監禁;首被告被判監禁4年,考慮第三被告提供其他被告資料,方便警察查案,最終判監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