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盤數」應付三部門 業界叫苦連天

【星島日報報道】規劃署、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對管制參數的技術定義存有差異之下,專業人士近年向政府申請批則時一直叫苦連天,除了每次需要為此預備「三盤數」,亦不時被逼放棄樓宇內的創意樓宇設計。測量師學會土地政策小組主席劉振江直言,規劃署的規管一直較為中性,令業界感到較為麻煩的,是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的標準較為不同。他以總樓面面積的計算為例:「對於哪些樓宇設施應該計入樓面面積,屋宇署其實已弄得非常複雜,地政總署將原本複雜的系統變得更加複雜,連專業人士也難以弄清楚,更何況是一般市民?」 樓宇設施計算「複雜加複雜」 令他更為費解的,是現時地契條款涵蓋範圍愈來愈大,作最後把關的地政總署很多時會在賣地章程再加入一些不必要的土地發展規定和要求。他說「經過那麼多關卡之後,即使原本有一些較為創新的設計意念,發展商也未必再願意花資源去做,寧可採用一些平平實實的設計,令項目加快批則。」 眾多管制參數之中,以建築物高度的定義差異較大,因三大部門均有各自的關注點(見表)。謝偉銓表示,從過去批則經驗留意到,規劃署較為關注建築物的一些「凸出」部分會否影響維港的山脊線,「以往機場設於市中心,較為需要考慮樓宇的絕對高度,但若然現在考慮的只是山脊線,樓宇只有少部分凸出,實際影響究竟有多大?是否應該那麼執 ?」他又表示,部門之間的意見很多出現互相衝突情況,碰過有部門建議自己將項目的出入口設於某個位置,但另一部門卻指該處有不能斬伐的大樹,結果需要「兩頭撲」才解決問題。 建築師:一個則或入則20次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何文堯坦言,由於三個部門的要求不同,業內人士為同一個項目入則時,通常也要先行計出「三盤數」,花在審批的時間可以相當驚人,「要知道,同一個項目可能入則十多二十次,每次也要計三盤數,這其實十分不必要。」他說,留意到不同部門對發展參數技術定義的差異,近年已略為收窄,較為傾向跟隨對樓宇規管較為全面的屋宇署做法,業界不介意跟隨最鬆的一套或最緊的一套,期望只有一個標準。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