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暴動案14名被告被裁定罪成

上環暴動案14名被告被裁定罪成

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警民衝突,44人被控暴動罪,分成3宗案件處理。其中第3宗案件經歷26天審訊,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有裁決,除了19歲男學生早前認罪外,法官練錦鴻裁定其餘14名被告暴動罪名成立。

15名被告由19歲至31歲,被控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有兩名被告缺席聆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另一名被告則在開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她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罪,亦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