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裁丁屋政策全合憲 稱申請人無合理解釋覆核理據

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合憲,即《丁屋政策》全部合憲,駁回申請人郭卓堅及呂智恆的上訴。 三位負責審理的上訴庭法官表示,丁屋政策自1972年實施,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在1991年通過,即使丁屋政策一直維持歧視性,但直到回歸後一直無受到法律挑戰,認為提出上訴的申請人,並無合理解釋,為何在政策實行一段長時間後,才提出有關司法覆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