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警方721處理手法 程式員隨街噴字判社服令

【on.cc東網專訊】一名電腦程式員因不滿警方處理元朗721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的手法,於今年3月22日深宵,在天水圍用噴漆隨街在鐵柱噴上「721」、「黑警」、「知法犯法」和「搭膊頭」等字眼,被途經的休班警發現。他於上月在屯門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今天(9日)在屯門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服令。

另外,被告黃鎮浩(25歲)於8月25日認罪時,裁判官已頒下要他在7日內賠償3000港元給政府,但他至今仍未付款。辯方向法庭解釋,被告之前有所誤會,但他已帶了3000港元到法庭,可即時支付,裁判官則下令被告需於今日內支付。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當日預先帶4支噴漆及噴咀到現場,並選擇凌晨時犯案,明顯是有預謀,罰款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的報告正面,而被告是一時衝動犯案,加上被告現亦明白不能用非法方式表達不滿,故認為被告有悔意,決定給予被告機會,判處被告14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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