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從屋宇署清拆令 兩宗個案業主共罰款近16萬元

屋宇署公布兩宗不遵從清拆令被法庭判罰的個案,有關業主上月共被判罰款近16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毗鄰花園上,加建一個兩層高僭建物,面積共約60平方米。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先後於2015及2020年遭屋宇署檢控及罰款。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第三次提出檢控,業主上月被判罰款75000多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大埔大美督一幢村屋的若干個建於地下、簷篷及天台的僭建物,面積共約40平方米。兩名共同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檢控及判罰款。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而再被檢控及定罪,上月被法庭判罰款共83000多元。 屋宇署發言人說,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署方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