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被控管有鐳射筆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件6月再訊

聖類斯中學一名19歲中六學生,涉嫌在去年11月,從居住大廈梯間以鐳射筆照射樓下處理案件的警員,他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6月19日,等待被告完成文憑試,並獲准以現金500元擔保外出,但須遵守宵禁令及居於報稱住址。 被告被控在去年11月2日,在西營盤高陞街一幢住宅大廈20樓梯間,管有一枝鐳射筆,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