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管港澳事務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成立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辦公室

早前在全國人大討論通過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官媒昨日指有關方案近日已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當中列明已有44年歷史的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以其基礎改組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由黨中央管轄。有分析指,管理港澳事務機構變相「升格」,有利配合中央對港政策。

《方案》在第五項提及港澳事務改組內容,強調為承擔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決定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屬黨中央辦事機構,保留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但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李家超:感謝中央深切關懷

香港特首李家超對《方案》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並感謝中央對香港的深切關懷和對一國兩制實踐的高度重視,他會帶領特區與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保持有效溝通,確保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在香港特區成功實踐。全國人大常委李慧琼表示,今次改革反映中央高度重視港澳工作,升格可更好落實中央相關政策。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港澳辦撥歸中共中央,變相「升格」,反映中央重視和支持港澳,更有利維護一國兩制,以及體現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國家主席習近平重視香港議題,今次改革有助行政機構更著力配合涉港政策,符合習近平強化黨的領導的提倡。對於有人質疑港澳辦納入中共中央違反《基本法》,劉兆佳指基本法訂明特首向國務院、即總理負責,中共同時是國家的執政黨,符合近年鼓吹加強黨對政府領導的大方向。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中共中央管港澳事務-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成立/36668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