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男生上體育課猝死 校長承認沒有依足教育局指示

【on.cc東網專訊】路德會呂明才中學19歲中四男生肖葉濤於前年在體育堂上突然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肖的死因研訊,今(26日)於死因裁判法庭續審。該校校長馬玉娟作供時,承認該校事發時沒有依足教育局指引,即沒有要求家長填寫體育課同意書及讓有心臟病的學生提交醫生推薦信書,惟校方現時已糾正做法。她堅稱,在機制改善後,目前運作完善完備,老師亦非常關注有關文件。

馬玉娟表示,她於1992年加入該校,至2015年升任為校長,該校各班主任在學期初會派發健康狀況調查表,收集後由校務處職員整合,再交給體育科主任及副校長,上述做法並無特別指引,但由她入職起沿用至今。她承認事發時,該校沒有依足教育局指引,校方事後檢視處理學生健康狀況調查表的機制,並改善文件傳遞方式,將整合後的總覽表及調查表副本上載至學校內聯網,所有校內職員及教師均可參閱,並要求家長填寫體育課同意書,有心臟病的學生亦須提交醫生推書,證明適宜上體育課。

教育局體育科高級課程發展主任巢志光則供稱,教育局有安全指引要校方發出體育科同意書,如果有學生報稱不宜上課,則須醫生推薦活動;一般而言,學校須跟從指引,但並非強制,如果沒有派發體育科同意書,校方須自行承擔風險。巢又表示,教育局指出沒跟從指引後,校方須解釋,惟跟進指引是由分區的教育局主任負責。

教育局荃灣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林蘭芳女士供稱,教育局每年會派人到學校探訪,如果發現校方沒有跟從指引,會發信提醒或警告。惟當裁判官何俊堯以是次事件為例,指如非發生事故,探訪一般不會察覺問題。林同意裁判官的說法,亦承認在是次事件後,雖然校方有檢視及遞交新機制的指引給教育局,但她跟進情況時,只記得有問過校長有否推行機制,卻忘記有否進一步跟進,例如問及推行情況。研訊中所有證人已作供完畢,呂明才中學的代表將於下星期一(8月30日)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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