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號橋案 兩被告暴動等罪成囚4年半及3年9個月

前年中大二號橋案,兩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6個月及3年9個月。另一名被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判囚兩個月。 法官表示,當日示威者企圖重奪二號橋的控制權,某程度是有預謀,吐露港公路及港鐵東鐵綫已被堵塞,造成危險,若二號橋再被佔據,會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