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涉殘疾歧視女碩士生 職員作供否認不體恤申索人

【on.cc東網專訊】一名女子5年前就讀香港中文大學碩士課程時,因受情緒病困擾而申請延期畢業,惟中大卻以她患病為由,認為她不能如期完成課業,故拒絕她申請,結果令她無法完成課程。該女生早前入稟區院,指控中大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案件今天(4日)在區院續審。

申索人以英文字母C代表,答辯人為香港中文大學。C早前作供時指,她於2011年入讀中大兼讀碩士課程,最遲於2015年7月畢業。惟C受焦慮症和抑鬱症影響,到畢業期限前尚欠4份課業,並於2015年8月申請延期畢業。翌月中大回覆她,指C申請中並無解釋其具體計劃和呈交日期,另鑑於其病史,認為C難以如期呈交課業,故拒絕申請。申索人認為中大的表現構成直接及間接歧視。

中大姓陳課程行政職員今天作供時,則表示不認為對C態度不體恤及嚴苛,而姓蔡職員則稱,由於C申請延期畢業時理據不足,故選擇向她的個人醫生了解情況。蔡又供稱,她之所以向C指出,面對情緒問題時可嘗試接觸大自然,只是想分享個人經驗讓C參考,不認為是沒有體恤情緒病人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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