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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去年油麻地縱火等兩罪成判入勞教中心

【Now新聞台】一名中學生被控去年2月在油麻地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判入勞教中心。

被告劉智曦由囚車押送法院,他被控去年2月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縱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接納辯方指事件在深夜發生,人車疏落,亦非在示威遊行期間,對他人安全威脅較低,但被告在酒店內管有 9 枚汽油彈,並有足夠材料製造多10枚,罪行則相對嚴重。

案發時被告只有16歲,容易受人影響和利用,而且不是案中主腦或關鍵人物,法官接納辯方的看法,社會由亂及治、由治入興,社會動蕩不再,無須重判以儆效尤,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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