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潛鄰居家偷電腦電視 判囚2年

星島日報相片

【星島日報報道】居於屯門寶田邨的中年婦幫女鄰居裝修新居,但完工後聲稱對方未付清裝修費,遂將鄰居的鎖匙另行配置,待鄰居離港時闖入其家中偷取電視、電飯煲、手提電腦、空氣清新機等家品電器以抵債,價值共逾1萬7千元。45歲被告盧五妹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法官指被告違反誠信,若非因她有一些精神及家庭因素則會提高量刑起點,終判其監禁2年,同時促請懲教署留意被告是否需要任何精神方面的治療。 辯方求情指,被告離婚後患上適應障礙及邊緣人格障礙等精神病症,需長期服藥,而她的子女現時已沒有再與她聯絡。辯方續指本案非最嚴重,而被告因與鄰居相識,而對方亦似欣賞其家居裝修,她才會幫鄰居裝修。辯方希望法庭索取報告始判刑,惟法官不認為任何報告會有助判刑,因被告不需住院治療,亦沒證據指她因病犯案,又指即使事主真的欠被告裝修費,被告應循合法途徑追討。 法庭記者:黃顯晴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