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消息:無部門可「規避法律」

黎棟國昨日回應銅鑼灣書店李波等五人失蹤事件,指政府相當重視此事,已向內地相關部門發函要求協助,仍在等候回覆。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內地《環球時報》昨日再就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失蹤事件,發表社評,指書店是面向內地讀者出版銷售政治書籍,內地對它展開調查,合乎中國法律;社論又提到,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辦法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配合調查、開展工作。接近中央政府的消息人士強調,《環球時報》社評並不代表中央立場,強調《基本法》對中央及特區的權限有明確規定,並無任何部門可以「規避法律」。 《環球時報》社評昨天指出,銅鑼灣書店雖開在香港,但它很大程度上面向內地讀者出版、銷售政治書籍,因而事實上雙腳跨到香港和內地兩個社會中。它給內地維護秩序製造了特殊干擾,挖了內地法治的牆腳。內地圍繞它開展調查,不僅「理」站得住腳,也是符合中國法律的。 至於讓李波出現在內地「有關部門」符合不符合《基本法》,關鍵看李波是以甚麼方式進入內地的。如果是內地警員去香港對李波採取強制行動,把他「五花大綁」塞進警車帶過檢查站,那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綫。」 社評指出,香港法律與內地法律不是對抗的關係,前者不是用來掩護一些人或機構危害國家安全。如果一些力量把香港的法律空間朝着對抗國家的極致使用,就說不准甚麼時候踩到危險的邊界上。「如果是普通人,沒有做特殊鬥爭的準備,就不應把自己推向極限的地帶。」社評又要求反對派要搞清「一國兩制」的實質含義,不應幻想「兩制」高於「一國」,認為在香港怎麼搞危害內地和國家的行動都沒事。 接近中央政府消息人士指《環時》社評不代表中央立場,不明白其邏輯及立論基礎。消息人士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月底在特首述職時強調「一國兩制」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基本法》對中央及特區的權責有明確規定,香港與內地屬於兩個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內地部門必須遵守,沒有部門可以「規避法律」。 至於銅鑼灣書店失蹤港人至今仍未通報特區政府,消息人士指內地部門目前亦正在處理中。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接受查詢時表示,即使在港人士被懷疑觸犯內地法律,根據《基本法》,內地執法人員無權在香港作行使逮捕權,香港和內地暫時沒有「引渡」。他亦不知道「規避法律」行為是甚麼。 在城大教授《基本法》的梁美芬指,如港人的行為觸犯了部分內地法例,內地就有司法管豁權,嫌疑人一旦返回內地,內地部門就有權執法。她指不知李波如何返回內地,但因李波出版有關內地的書籍時,若部分資料是在內地搜集,內地可能因此認為他觸犯了內地法律。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指,美國亦會就境外犯罪、跨境調查,她不肯定銅鑼灣書店涉及的問題,是否只發生在香港,認為港府及內地相關部門要作出交代。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批評《環時》說法不尊重一國兩制,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亦指社評說法令港人憂慮,有需要澄清。 剛結束休假的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首次回應銅鑼灣書店李波等五人失蹤事件,指政府相當重視此事,已向內地相關部門發函要求協助,仍在等候回覆,他否認警方被動,多次重申希望大家給予多些時間讓內地相關部門處理。黎棟國亦沒有正面回應《環球時報》指「強力部門」有規避法律而開展調查的說法,只表示香港人都應該遵守香港的法律。 他再強調李波案件與另外四人失蹤事件已一併處理,如警方收到任何訊息,將會通知失蹤者親屬。 至於《環球時報》指「強力部門」可以「規避法律」而開展調查的說法,黎棟國並無正面回應,只表示根據《基本法》及香港法律,均列明香港人都應該遵守香港法律,本地執法部門亦會依法工作。保安局回覆時,亦補充香港是法治的地方,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人員、不能夠於香港執法、亦要遵守香港法律。律政司回覆本報查詢時,亦指有關事件仍在調查中,不宜就相關報道作任何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