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濱招租供表演展覽

中環海濱招租供表演展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中環新海濱在落實長遠發展前,當局希望可充分利用已完成工程的臨海用地,地政總署近日再以短期租約方式,為大會堂正前方一幅逾三萬六千平方米用地進行招標,除了可用作臨時表演場地,亦可供商業推廣和展覽之用。為確保市民未來三年仍可享用該幅臨海靚地,當局在標 書加入「辣招」,規定中標者所舉辦的免費公眾活動,每年不能少於一百二十天。 儘管政府一直計畫將中環海濱用地,移交未來海濱管理局,但由於新架構預計需時最少兩年成立,為免「新填地」長期丟空,地政總署近日為中環龍和道一幅三萬六千六百平方米臨海用地,以短期租約方式進行招標,租期初定為三年,其後按季續租。 該幅用地在大會堂的正前方,該局計畫容許用地舉辦不同類型、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內「娛樂」定義的大型活動,例如是音樂會、歌劇、電影放映、馬戲表演等,以及舉行與工商行業相關的活動,如貿易展覽、大小型會議等。 招標文件顯示,當局對投標者經驗作出嚴格的規限,例如為確保市民可以享用該幅臨海靚地,當局規定中標者每年提供不少於一百二十天的「免費公眾活動」,並須佔用最少一半用地。 為了讓用地可被善用,並保持「人氣」,當局更要求中標者須在投得用地的首年內最少安排十二項活動,其中兩項必須最少使用一半用地。 此外,當局規定在用地內搭建的構築物,高度不能超過二十五米,即約樓高八層,而由於用地的部分範圍,是處於中環灣仔繞道的「影響地帶」 ,在未有得到路政署容許前,不能在有關範圍搭建任何構築物。 文件顯示,根據目前的工程進度,承建商最快可於今年底移交地盤。 身兼海濱事務委員會成員的中西區議會副主席陳學鋒表示,中環新海濱已初步成形,但由於一直沒有注入康樂用途及商業活動,令附近一帶缺乏活力和人氣,期望當局可盡快定出臨時用途,避免用地繼續「曬太陽」。 不過,他認為,該局在招標條款中加入不少規限,尤以規定對外「開放」的日數,或會減低業界的投標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