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民主派議員:早前動議禁止兩名警方代表出席會議

中西區區議會今午舉行會議,警方代表被區議員要求離場。警方批評,區議員在今日會議上刁難、侮辱警方代表,又指區議會沒有法律權利禁止政府部門代表出席會議。 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回應,根據中西區區議會議常規第15條,如果出席或旁聽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 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 他們表示,在今年5月28日的會議上,警方代表黃少卿及余剛,多次自行離席及在未經主席同意下強行發言,是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因此通過動議禁止二人出席會議,促請警方派其他合適的人選出席區議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