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等情況不得減持股份

中證監: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等情況不得減持股份

中國證監會表示,充分考慮市場關切,認真研究評估股份減持制度,現就進一步規範相關方減持行為,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最近三年年均淨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該公司股份。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比照該要求執行;上市公司披露為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第一大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比照該要求執行。 同時,從嚴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東減持總量,引導其根據市場形勢合理安排減持節奏;鼓勵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股東承諾不減持股份或者延長股份鎖定期。 中證監正在抓緊修改《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提升規則效力層級,細化相關責任條款,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為的打擊力度。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中證監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趙善學在「2023年上市公司論壇」中發表主題演講,圍繞提高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質效進行探討時提到,上市公司的發展要有長遠考慮,重整方案的設計不能只著眼消除當下的退市因素,做成化債銷債的「一錘子」買賣,必須堅持系統觀念,著力恢復和改善持續經營能力,才能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趙善學建議,重整的重心應該由償債,更多地轉向實質性的恢復持續經營能力,重整方案設計中,要強化對公司發展的整體籌劃,關注公司未來經營及相應的盈利預測。在重整投資人的選擇上,要關注其是否具備輓救公司的資源和能力。在方案執行落地上,要注重經營計劃的實施,實現真正的起死回生。

趙善學呼籲,破產重整需回歸本源。一方面,要積極發揮破產重整的制度功能,及時輓救具有發展前景的困境企業,提高破產重整的效果、程序的效率;另一方面,對於那些確實不具備有重整價值的企業,通過退市等方式讓其有序退出市場,切實盤活要素和資源,節省司法資源及公共管理資源。

(ta/t)~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