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間持牌電視台播奧運 政府未有計劃要求分擔費用

五間持牌電視台播奧運 政府未有計劃要求分擔費用

政府宣布,已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由本港5間持牌電視台轉播或直播,讓市民免費收看奧運賽事。政府沒有計劃要求電視廣播機構分擔播映權的費用,但會向他們作出要求,包括須在免費電視頻道提供不少於900小時奧運賽事廣播,及在收費電視頻道提供不少於2000小時奧運賽事廣播。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今次是首次斥資購入,做法破格,為國家及香港的運動員參賽打氣,至於轉播權費用,林鄭月娥說不能透露。 對於香港電台並無東奧轉播權,林鄭月娥解釋,考慮到港台短時間內無能力製作東奧節目,不存在偏心,亦並非對港台有負面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