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周梓樂案 沒開4點鐘警總記招 僅高級警司見記者 層級低一截

請支持《眾新聞》,成為訂戶

22歲科大學生周梓樂從停車場墮下重傷,昨日宣告不治。警方昨午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不過並非設在警總的「4點鐘記招」,而是在慈雲山報案中心地下舉行的站立式記招。見記者的警方代表,亦由平日的總警司謝振中,「downgrade」至高級警司。

昨日見記者的警方代表為周二交代事件的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與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胡家欣,另外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梁國禮亦有出席。與平日的「4點鐘記招」相比,陣容明顯遜色。平日在警總舉行的記招,「鐵膽」謝振中頭銜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助理處長級的各總區指揮官,如卓孝業、郭柏聰等不時都有出席,副處長鄧炳強亦曾數次出場。而昨天見記者的二人中較高級的傅逸婷,頭銜是高級警司,比謝振中低一級。

傅逸婷發言時表示對周的家人及朋友致深切慰問,警方感到痛心及難過,稱沒人想見到悲劇發生,承諾會深入調查事件經過。港台記者利君雅質詢,周同學出事後,警方周一在Facebook發佈的直播記招中,並沒有主動交代周的情況;在周傷重的消息傳出後,警方才派出二人於周二見記者,指有市民認為警方如今出來是忽然關心、貓哭老鼠,質疑若然警方真的如此重視案件,為何不是由高層出來見記者交代,又質問高層是否要與前線「割席」。

傅逸婷說,由誰人開記招,警方有既定程序及安排,又指警方已在48小時內公布掌握的資訊,希望讓公眾知道警方的調查進度,「希望大家欣賞我哋嘅努力。」再三追問下,傅逸婷回應指警方有行動上的調配安排,若所有調查工作或發佈會都是由警隊某些管理層去做的話,警方很難去做負責任的調查工作,所以警方會有分工。胡家欣及後補充指,他是負責此階段的死因調查主管,是最了解此事的人,故認為由他交代此事,暫時來說是最切合的。

被問到警方是否認為周梓樂的死他們沒有半點責任,傅逸婷稱尊重所有和平示威,但如有人用暴力,對公眾安全有威脅,警方會用適當戰術處理,強調警方使用的是武力,如果示威者沒使用暴力,警方就不需使用武力。記者不滿傅沒有正面回答,群起追問,傅逸婷說:「呢個事件係悲劇,我哋唔好鬧到好似一個大家都好不滿,同好嘈吵嘅環境。大家都想事件平息,畀死者家人安靜嘅時間,公眾人士需要安靜時間去諗一諗事件發生係點樣。」

利君雅又質疑,如今警方有殺人的嫌疑,卻仍由警隊自己調查案件,與六、七十年代警隊調查警察貪污有何分別,警方如何可以為自己開脫嫌疑。傅逸婷指,警方在完成調查工作後會交由司法機構審判,如司法機構認為有問題需要釐清,警方有責任釐清。被質疑死因庭並非用作調查刑事案件,傅指死因裁判官有權做他認為有需要做的調查,不欲評論。

胡家欣指,警方在此事上有沒有責任,正正就是死因調查其中一個重要目的,警方會在死因調查中,深入查證警方在此事中需否負責任,再將調查結果交由死因裁判官評定。胡家欣又指,此階段警方是調查周的死因,而非調查警察,但若然過程中發現警方需要負責任,警方一定會如實匯報死因裁判官,「所有調查都要循序漸進,當我哋有進一步資料,發現唔係咁簡單,我哋會如實匯報,包括死因裁判官或者上級,到時可能有其他行動,但係此階段看不到有此需要。」

記者質疑警方在此事上也有嫌疑,胡表示警方不排除任何可能性,記者打斷:「包括警方嘅責任?」胡回應:「包括你問嘅問題,我哋不排除呢個可能性」,又指任何機構作調查都一定是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及後他又提到,對於警方在事件上有否責任,此階段根據客觀事實來看,在周進入停車場至被發現倒卧在二樓平台期間,的確沒有見到有警員進入或逗留在停車場,至於當時停車場外發射催淚彈等驅散行動與事件有否關連,在未經調查前不能作定論。

被問到當晚警員有否與周梓樂接觸,及當晚警方有否派出喬裝警員時,胡家欣指,現階段看不到周與任何警員有接觸,包括軍裝及便裝警員,又表示警方當晚在將軍澳區一帶沒有派出喬裝及便衣警員,包括尚息停車場內。但至於有否休班警員,胡表示因為休班警員不必報告位置,故無 法回答。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