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諮會接逾萬投訴 多涉公共交通

【本報訊】交通諮詢委員會公布最新接獲與公共交通服務有關的投訴個案數字,由去年第二季的9,925宗上升至第三季的10,441宗。涉及違例泊車的投訴個案,亦由同期的1,054宗上升至1,695宗,錄得六成增幅。另政府昨日向交諮會委員簡介更新車輛構造要求,以改善道路安全的法例修訂建議,委員對相關建議表示歡迎。

聽取更新車輛構造要求

交諮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在去年第三季共接獲12,479宗市民的投訴及建議,83%主要涉及公共交通服務、13%與執法事宜相關。在與公共交通服務相關的個案中,投訴宗數由去年第二季的9,925宗上升至第三季的10,441宗。涉及違例泊車及其他執法事宜的個案,則由1,054宗大增六成至1,695宗。有關交通情況的投訴及建議,由224宗微升至228宗。交諮會表示,就證實成立的個案而言,有關政府部門及公共交通機構已採取措施以改善情況,在個案中有87名駕駛者及後被警方票控。

此外,交諮會委員昨亦聽取了政府簡介更新車輛構造要求以改善道路安全的法例修訂建議,交諮會主席張仁良教授表示,歡迎政府引入最新的車輛科技,使本地車輛安全標準與普遍的國際車輛標準和技術發展保持一致,認為有關建議不但提升道路安全,亦能讓市民體驗更多車輛創新功能帶來的便利。

在政府的修訂建議中,將會透過運用最新科技、改善交通設施和管理、立法和加強執法、宣傳教育等等,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另外,考慮到最新的國際車輛構造和保養標準及車輛科技發展、香港的路面情況,並且經仔細檢視相關法例和參考其他地區的制度後,當局提出7項法例修訂建議,以改善道路安全,當中包括要求裝配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安裝過高警示系統、修訂有關使用視像顯示器的法定要求及修訂駕駛規則,以允許司機使用遙距控制泊車功能等,並且計劃於今年上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上述的法例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