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擬修正國旗法 禁止倒掛國旗及隨意丟棄

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提請審議國旗法修正草案、國徽法修正草案。 其中,國旗法修正草案規定不得倒掛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 修正草案亦規定公民和組織在網絡中使用國旗圖案,應當遵守相關網絡管理規定,不得損害國旗尊嚴;不得隨意丟棄國旗;大型群眾活動結束後,活動主辦方應當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各類國旗。 另外,修正草案亦規定商標、產品外觀設計、商業廣告、日常用品和陳設佈置等,不得使用國徽和國徽圖案。 另外,在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嚴重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造成重大傷亡或者舉行國家公祭儀式時,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下半旗致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區或者特定場所下半旗致哀,有關做法明確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