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劉小麗:不擔心個人議席 羅冠聰:明目張膽指鹿為馬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認為立法會議員劉小麗的宣誓不完整,劉小麗回應時強調,不認同自己宣誓並非莊重,但現時並非擔心個人議席的時候,而是應該擔心整個香港民主運動的發展,「他日可能連我哋嗌的口號,又或者講的一些訴求」可用作推翻一個議員的議席。 同樣主張民主自決的朱凱廸則,稱自決已寫在自己選舉政綱上,並與劉小麗、羅冠聰等人合共獲得十多萬的民意授權,雖然今次自決同樣進入釋法的「射程範圍」,希望香港民主運動參與者明白「唇亡齒寒」的道理,共同考慮如何獲得更大的政治實力,把握今次危機突破《基本法》和人大僭建釋法的「死胡同」,取回決定香港前途的權力。 朱凱廸又呼籲,法律界除發起黑衣遊行外,能走前一步,不要停留於被動接受,發起進取的不合作運動,提出制度改革的建議和修改《基本法》158條的方向。 另一名自決派議員、香港眾志的羅冠聰批評,今次釋法是僭建法律的行動,「明目張膽用其政治權利指鹿為馬,把歪理講成真理」,可能違反《基本法》79條。他又指,釋法令立法會秘書長成為香港其中一個最有權力的人,通過含糊的「真誠、莊重」宣誓標準,用「相當主觀和政治性」判定候任議員的宣誓有效性,從而直接操控選舉結果,遞奪民選、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結果,破壞司法獨立,剝奪港人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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