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公布「熊貓債」資金管理要求 2023年生效

<匯港通訊> 人民銀行及外管局發布俗稱「熊貓債」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通知》,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融資,2023年1月1日生效。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統一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熊貓債資金登記、帳戶開立、資金匯兌及使用、統計監測等管理規則。二是規範登記及帳戶開立流程,熊貓債發行前在銀行辦理登記,允許分期發行中首期登記開戶、後續發行後逐次報送發行資訊,並可共用一個發債專戶。三是完善熊貓債外匯風險管理,境外機構可與境內金融機構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匯率風險。四是明確發債募集資金可留存境內,也可匯往境外使用。 (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