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銀保監公布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 將定相關名單

<匯港通訊> 人民銀行、銀保監公布《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要求以槓桿率分母衡量的調整後表內外資產餘額,在所有銀行中排名前30,或曾於上年度被評為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納入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範圍,系統重要性銀行最終名單,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確定後,由央行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

人行在網站回應記者問題時指,評估辦法明確中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方法、評估範圍、評估流程和工作分工,從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4方面,確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評估指標體系。

人行表示,和銀保監會計劃由附加資本、槓桿率、大額風險暴露、公司治理、恢復處置計劃、資訊披露等方面,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監管要求,還將建立早期糾正機制,推動系統重要性銀行降低複雜性和系統性風險,建立健全資本內在約束機制,提升銀行抵禦風險和吸收損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範「大而不能倒」風險。

人行指,制定和實施附加監管要求時,會充份考慮宏觀經濟形勢、銀行資本補充需求和服務實體經濟等因素,合理安排推出時間。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