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聲公襲警兩罪罪成 區諾軒准保釋候判

區諾軒2項襲警罪成。

【星島日報報道】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區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2項襲警罪成。案件現押後至4月24日,期間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適切性報告,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2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梁官裁決時指控方4名證人證供清晰直接,接受盤問時亦沒有迴避,接納他們證供。就敲打警員的襲警罪,梁官指出被告的行為是否令到警員關志豪感到「驚」以及有否憂慮的表現,會是構成控罪的原素。雖然關在較早時口供未有提到自己「驚」,但亦有指自己當時「呆咗」,而在片中關用力抓緊盾牌,亦可考慮到自己會遭受非法武力。 辯方指被告以「大聲公」敲打警員盾牌,不過是想吸引警員注意,停止他們執行職務。但梁官認為說法並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調停,不應向前線的警員表達訴求,而是應向更高級的指揮官表示,不接納此說法。 就「大聲公」的聲量襲警一罪,辯方曾表示大部分時間被告將揚聲器向上,亦與警司高振邦保持一定距離,加上案中沒有證據指高的耳部不適,是由被告的揚聲器所造成。梁官參考案例,被告手持揚聲器站在高的右方,而高曾多次以撥開以話言著被告停止其動作,顯示被告使用揚聲器的範圍,已超出高所能接受的範圍。 由於梁官戴著口罩,即使在庭內的公眾人士亦未能聽到裁決原因,不斷有人試圖舉手示意。期間「長毛」梁國雄突走到區諾軒身旁,同時向律師表示連他自己亦聽不清裁決,辯方資深大律師則望梁官可「大聲少少」,案件需一度押後作技術調整。休庭後,梁官表示設備未完備,最終需「轉庭」繼續處理。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透露,被告將會到東京大學申請修讀公共政策的博士學位,求情提到被告一生致力於教學及服務社會,他當日出於服務社會的理念前往案發地點。 案發當日被告原非在旺角一帶參與遊行,惟用晚膳時得悉旺角區警方有所行動,因擔心再有警民衝突,才趕往現場,欲運用議員的身份,打算與警方溝通化解雙方問題。辯方補充指,去年7月1日被告亦成功與指揮官溝通,作為溝通的橋樑,化解當日的衝突場面,讓警方可順利清場。 辯方續稱,當日現場情況混亂,被告沒有接觸到警員身體,被告只想化解事件惟被無視。被告現坦承當日用詞並不恰當,但強調當時只想得到警員及警司注意,現感已感到十分抱歉。被告在本案上已有所反思,同時呈上他親自撰寫的陳述書,另呈上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的求情信。 最後辯方望法庭考慮到本案非一般襲警案,雙方沒有身體接觸、肢體衝突,被告亦無襲擊傷害警員的意圖,警司高振邦身體亦無受到永久傷害,在同類案件中較為輕微,望法庭可處以非監禁式刑罰,以讓他可往日本順利進修。 區諾軒於庭外表示,感謝家人等的支持,指現時仍未決定是否上訴,現階後將集中處理感化報告。他坦言,擔心未來他在大學的教席,並擔心教育界是否能容納像他一樣的異見者。他又指,冀到東京大學修讀博士課程,希望可繼續服務於教育界。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6:08 更新時間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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