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聲公襲警 區諾軒被控兩項襲警罪罪成

區諾軒2項襲警罪成。

【星島日報報道】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聲公」的聲浪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區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2項襲警罪成。案件現押後至4月24日,期間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適切性報告,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區諾軒,現年32歲,2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梁官裁決時指控方4名證人證供清晰直接,接受盤問時亦沒有迴避,接納他們證供。就敲打警員的襲警罪,梁官指出被告的行為是否令到警員關志豪感到「驚」以及有否憂慮的表現,會是構成控罪的原素。雖然關在較早時口供未有提到自己「驚」,但亦有指自己當時「呆咗」,而在片中關用力抓緊盾牌,亦可考慮到自己會遭受非法武力。 辯方指被告以「大聲公」敲打警員盾牌,不過是想吸引警員注意,停止他們執行職務。但梁官認為說法並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調停,不應向前線的警員表達訴求,而是應向更高級的指揮官表示,不接納此說法。 就「大聲公」的聲量襲警一罪,辯方曾表示大部分時間被告將揚聲器向上,亦與警司高振邦保持一定距離,加上案中沒有證據指高的耳部不適,是由被告的揚聲器所造成。梁官參考案例,被告手持揚聲器站在高的右方,而高曾多次以撥開以話言著被告停止其動作,顯示被告使用揚聲器的範圍,已超出高所能接受的範圍。 由於梁官戴著口罩,即使在庭內的公眾人士亦未能聽到裁決原因,不斷有人試圖舉手示意。期間「長毛」梁國雄突走到區諾軒身旁,同時向律師表示連他自己亦聽不清裁決,辯方資深大律師則望梁官可「大聲少少」,案件需一度押後作技術調整。休庭後,梁官表示設備未完備,最終需「轉庭」繼續處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6:08 更新時間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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