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否認超市高買$37量杯 續准保釋候審

被告沈劍雲被控一項盜竊罪。黃賢創攝

星島日報報道】54歲休班警員涉嫌在今年3月於荃灣愉景新城的超市高買一件值37元的量杯,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並繼續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一頭白髮、身穿泥黃色長袖風衣的被告由高楚詠女大律師代表應訊,案件押後至8月14日進行為期一天的英文審訊,屆時將傳召3名證人出庭作供。 任職警務人員的54歲被告沈劍雲被控於2018年3月14日在香港新界荃灣愉景新城商場百佳超級市場Fusion內偷竊一個值37元的量杯,被盗物件屬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的財物。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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