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襲前女友 庭上播錄音被告向母稱飲醉打了女事主

被告余展宏。黎嘉怡攝

【星島日報報道】任警員10年的休班警涉於2017年,在黃大仙住所及尖沙嘴街頭3度襲擊年輕10年的前女友,休班警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就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繼續審訊,女事主黃綺婷供稱案發於6月1日帶同自製相框到被告住所欲製造復合驚喜,惟被告酒後情緒激動,將黃炮製的三文魚意粉擲向其面部,黃後遭被告以雙手叉頸及掌摑其面部,被告並著黃離開,黃指「到被告家並非要離開這段感情,而是挽回」,控方問及為何多次遭受襲擊仍未打算報警,黃稱「因為愛」。 35歲被告余展宏前女友黃綺婷供稱於事發前與友人出海遊玩,及後被告帶同10000元現金到西貢碼頭,欲向黃提出分手。黃稱被告見她朋友所擁有的,他沒有,並認為物質上未能滿足她,黃指「並非追求物質的女人,亦相信這段關係,支持他的事業」,後黃主動到被告住所準備驚喜,惟被告酒後變得激動,出手襲擊黃,並雙手抱起她,將她抛出住所外。黃事後多處受傷,腿部現明顯瘀痕及擦傷。 二人於同年7月11日在尖沙嘴酒吧消遣後到附近飲雞腳湯暖胃,期間被告疑因女友「被人𥄫」,與兩男發生爭執,黃將被告贈送的玫塊花掉到地上並向兩男稱「今日係我哋8個月,你哋兩個係咪仲要同佢嘈」,黃指被告或認為她「幫外人」,即拉黃到僑豐大廈內,並以右手扯其頭髮撞向鐵閘,黃感頭暈,倒在地上,被告離開後,黃自行乘的士返回位於屯門的住所,黃供稱被告當時再次失去理智。 黃稱於7月11日後與被告商討復合事宜,並向被告表示他需知會其家人,以清楚被告曾出現暴力行為,黃稱可藉此確保她安全,並能給予她承諾。控方在庭上播放二人於WHATSAPP錄音記錄,可聽見被告向他母親稱「就算報警坐監都係自己攞黎」、「飲酒飲太多,飲到癲咗」、「飲醉咗打婷婷」、「打完人,婷婷仲幫我搞生日會,整咗蛋糕」,被告母親回應「打人會俾人拉,到時無咗份工,仲要坐監」。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 13:43 更新時間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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