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遇襲但未認出兇徒 涉案兩男子獲撤控

【on.cc東網專訊】一名休班警聲稱在5月15日晚,於黃大仙阻止他人張貼反修例文宣海報時,遭對方用噴霧膠水攻擊及拳打腳踢。兩名懷疑涉案男子因而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惟案件今(30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時,控方卻主動撤回控罪,原因是證人未能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其中一人申請訟費,但控方指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日在場,裁判官鄭念慈最終以被告自招嫌疑為由,駁回其訟費申請。

兩名被告分別是27歲電腦技術員林浩,以及22歲無業男子劉偉川。他們原被控於今年5月15日,在黃大仙龍蟠苑龍珊閣外行人天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對涉事休班警員A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案件在5月26日首次提訊,當日二人被拒保釋,至5月29日始獲擔保。

次被告代表律師在控方撤控後提出訟費申請,指次被告雖然在警誡下保持沉默,但他亦有一直配合警方調查,沒有自招嫌疑。況且一般而言,若控方撤回撤罪,辯方理應獲得訟費。但控方則指出,警方當日檢獲大批宣傳海報中,發現次被告的53個手指印及掌印,反映他當日在場,只是證人沒將他認出,認為他是自招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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