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機場雷射筆照警眼囚半年 母聞判庭上痛哭

【on.cc東網專訊】2019年8月13日示威者癱瘓香港機場,當日一名智力偏低男子被指用雷射筆照射警員的眼睛。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警罪和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今日(25日)在沙田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其母親聞判後情緒激動放聲痛哭,需由旁人攙扶。

被告區得福(27歲)的智商只有73,報告披露他曾修讀毅進課程,惟成績不合格未能畢業。兩名精神科醫生均認為他毋須住院,但建議他繼續覆診。其中一名精神科醫生則指,他患有偏狂型精神分裂,其控制衝動的能力較差,惟辯方指被告過往覆診從未獲告知患有此病,他亦從未獲處方相關的藥物。

心理專家報告指出,被告具有分辨對錯的能力,惟有時會錯誤理解別人對他具有攻擊性和冒犯性,他考慮行為後果的能力亦較弱。被告表明願意接受專業治療改善社交及控制情緒,專家認為他重犯的可能性不高。而被告向感化官重申,他無意使用雷射筆傷害警員,但若然雷射筆意外照射到警員,他就此感到抱歉。

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上訴庭已表明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性。本案情節嚴重,被告預先攜帶雷射筆並使用,犯案具有一定預謀;而警員被照射眼睛,眼睛為身體脆弱的部分,警員沒有實際受傷只是萬幸。此外案發於示威場合,現場情緒高漲,警員遭人圍困及襲擊,被告的行為有可能觸發他人情緒,大規模暴力雖則沒有發生,也不過是幸運。而被告雖未至於屬智障,但其智商達邊緣程度,法庭就此因素給他酌情減刑1個月,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法庭不會進一步給他減刑,就兩項控罪判他共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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