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代表律師指個別控罪重疊 部分被告應分案處理

佔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其餘6人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定於明年1月9日起,一連4日進行審前覆核。 代表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表示,針對3人的其中一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與另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重疊。 麥高義指,部分控罪只是提到事發在中環及金鐘,沒有詳細地點。他說,佔領行動中900多人被捕,百多人被檢控,尚有700多人控方未交代如何處理,假如這些人被檢控,或會影響本案。 麥高義說,第4至第7被告,即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以及另外第8、第9被告黃浩銘和李永達的案件,應該分開審理。 另外,在開庭前,庭內多名市民包括社民連梁國雄,歡呼和叫口號,代表律政司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開庭後,向法官表達關注,認為即使未開庭,但法庭並非公眾場所,言論自由亦有限制,有關行為是不適當。麥高義認同梁卓然的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