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陳淑莊判囚8月緩刑2年 官接受病況及治療日程屬真確

陳淑莊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早前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六罪,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亦被判監8個月。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的陳淑莊,則因需進行腦部手術而押後至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判刑,她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陳淑莊判刑後,隨即與何俊仁、朱耀明及其太太相擁。庭內外一片掌聲,有支持者更激動落淚。 陳仲衡法官判刑時指,47歲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罪罪成,而陳淑莊當時毫無悔意,依據佔中九子判刑當日,陳官考慮陳淑莊的良好品格及公職服務香港近13年,理應當時會判陳淑莊監禁8個月。惟陳淑莊的辯方律師指陳淑莊腦有腫瘤需進行手術,才會押後至今天判刑。 陳官指根據辯方所述,陳淑莊需於未來3個月進行每星期5天的放射性治療,而該治療本港只有瑪麗醫院及伊利沙伯醫院能提供,而且陳淑莊接受腦部手術後面臨多項副作用,包括視野模糊、疊視、平衡困難、食欲不振、喉嚨乾涸,同時亦需旁人攙扶以避免跌倒。 陳官指根據醫生報告顯示,陳淑莊術後腦後有一條相當長的疤痕,可見此手術並非輕,亦不應是任何人為了逃避8個月監禁而冒的風險,故陳官接受陳淑莊的病況及治療日程屬真確。陳官經考慮後認為緩刑是最適合的判刑,以便陳淑莊進行放射性治療,被其家人照顧及讓其家人在其康復過程陪伴左右。 法庭記者:劉曉曦、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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