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上訴 律師冀法庭考慮佔領運動以和平方式進行

張達明陳詞時表示,佔領運動是以最和平方式表達公民抗命,運動有向所有參與者表明,要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訴求。(港台圖片)

港大前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等9人,前年因佔領運動案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緩刑至監禁16個月不等,各被告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開庭,3位法官包括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負責審理 。

其中前年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的戴耀廷,昨日就民主派初選案出庭至凌晨,早上被帶到佔中案上訴聆訊。開庭前,戴耀廷的親友向犯人欄做出雙手放頭上的「心型」動作,為戴耀廷打氣。而案中第9上訴人李永達就以動作問戴耀廷是否有時間睡覺,對方搖頭示意。

案件原審時由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擔任主控官,上訴案則由現任署理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代表律政司一方。戴耀廷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代表,其餘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包括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駱應淦、彭耀鴻、潘熙等。

張達明陳詞時表示,佔領運動是以最和平方式表達公民抗命,運動有向所有參與者表明,要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訴求,張達明又希望法庭考慮2014年時香港的情況,與現時有很大區別,當時的示威活動是以和平方式進行,並沒有堵路破壞設施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