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8名已被判罰被告 律政司決定不申請覆核刑期

佔中案8名已被判罰被告 律政司決定不申請覆核刑期
佔中案8名已被判罰被告 律政司決定不申請覆核刑期

涉及9名被告的佔領運動案,其中8名被告包括「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上月24日判刑。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考慮案中所有情況以及《檢控守則》的原則後,認為並沒有足夠法律基礎支持所判刑罰,是明顯不足或原則上錯誤,因此沒有充分理由申請覆核刑期。

9名被告除了陳淑莊因切除腦瘤手術而要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其餘被告中,有4人要即時入獄,戴耀廷、陳健民判監16個月,邵家臻、黃浩銘就判監8個月,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獲判緩刑,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表示,上星期四收到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張秀賢及黃浩銘,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